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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检察办案 保障办案安全 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

2019-09-11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日前,省检察院党组审议出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贯彻新要求、探究新实践,立足检察主业,强化警务保障,加快推进司法警察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其“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职能作用。

    《意见》强调,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唯一具有控制、强制带离、约束性保护和依法使用警械、武器的司法办案辅助力量。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将司法警察职能调整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中,走好司法警察转型发展之路。司法警察管理部门要结合亮点工作创建,敢于担当作为,认真研究司法警察融入检察办案的方式路径,完善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运行机制,指导司法警察规范履职。

    《意见》要求,要结合市县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创新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解决好派警难、用警难、处警难的问题。对于调离法警工作岗位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不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非政法专项编制身份的司法警察,要积极稳妥研究解决混岗兼职、在编不履职的顽疾。要定期组织全省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比武、展演活动;组建全省司法警察人才库、教官库、执警案例库;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警队、优秀司法警察和优秀执警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文化育警和从严治警;强化对下指导,将司法警察工作列入基层检察院建设和考核;借力全省智慧检务建设,建立融入检察办案工作区一体化警务信息平台。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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