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张学军检察长组织检委会委员 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日前,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军主持召开兰州市检察院第十六届检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五起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和《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中的10篇典型性案例。
会议指出,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案件办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兰州市县两级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指导检察办案实践。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典型案例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蕴含了办理案件应当坚持的法理分析、政策指引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学习典型案例不仅在提升办案质量,准确适用法律,实现三效合一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办理个案和类案方面可以进行借鉴和运用,提高法律应用的准确性。要及时组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各县区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讨论,要将学习典型案例同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业务知识等作为今后学习的固定内容。要充分借鉴典型案例所反映的理念、方法、措施,以此推动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典型案例可以启发办案思维思路、指引办案方式方法、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检察官要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要加强对典型案例学习的督促和指导。各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学习运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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