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艺术|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正文

城关区检察、公安两家召开联席会议 会商建立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

2019-08-14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日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经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进行会商,并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据介绍,“一站式”询问达成了以下共识,公安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对讯问、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避免翻供、翻证、同一机关多次询问和不同机关多环节询问;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被害人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对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应当全面、一次询问,高质高效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取证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参与询问,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等规定;依法保护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未成年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犯罪造成人身损害的,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帮助恢复健康;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及时联系心理专家进行心理干预;对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优先考虑予以司法救助。

    之后,第四检察部干警就办理涉未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城关分局参会人员作了沟通,建议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有效社会监管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非羁押式的强制措施,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节约司法资源,落实少捕慎诉非监禁的办案理念,对已被羁押的轻刑案件快速移送起诉。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关于其年龄的辩解第一时间认真审查,核实证据,避免先行羁押后,发现实际年龄与户籍年龄不符,影响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为了规范办理此类案件,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利,建立“一站式”询问制度势在必行。该制度的确立将对城关区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起到良好效果,争取在全省、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