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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制出毒品也构成了犯罪尤某获刑十五年 主观上想制造毒品未遂也定罪

2019-06-05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日前,由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尤某运输、制造毒品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被告人尤某原本有着可爱的女儿,温柔贤惠的妻子,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惬意舒适的生活。但这美好的一切在朋友的引诱下不慎沾染上毒品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某先后两次被强制戒毒,但因其无法忍受戒断反应带来的痛苦而未能彻底戒掉毒品,致使其妻离子散,成为社会闲杂人员。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供其吸食毒品,尤某便走向了以贩养吸的道路。

    为谋取暴利试图制造毒品

    随着赌瘾的不断发作,身体上的痛苦也逐渐加重,尤某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身体里的血液似乎变成了疯狂的蚂蚁军团,对毒品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大。为了筹集毒资,也为了谋取暴利,尤某竟蓄意制造毒品。他从某网站搜集制造冰毒的原料及方法,并购买了所谓的制毒原料及烧杯、锡纸等制毒工具进行冰毒的制造。经过几次试验,终于制造出了外观类似冰毒却没有毒品成份的结晶体。在尤某被逮捕以后,公安机关查获了尤某制造冰毒的原料、工具和制造出的结晶体。检察官释法:

    检察官对各项证据材料审查后,认为尤某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吸毒史且有过两次强制戒毒经历的吸毒人员,明知毒品的危害及国家对毒品的严格管制,虽因为选用的制毒原料错误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制造出含有毒品成份的毒品,但他主观上想制造毒品、客观上着手在制造毒品。办案检察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关于制造毒品的认定与处罚问题的规定,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开始着手制造毒品,但尚未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的未遂论处。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关于我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审判指导思想,认定尤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对制造毒品的规定,构成制造毒品罪,只是犯罪未遂而已,遂追加了尤某制造毒品的漏罪,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对尤某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认定。检察官提醒:

    毒品有着极大地社会危害性,我国向来贯彻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毒品犯罪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民族的存亡。因此,我们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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