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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校涉生安全事故 年底前我省中小学实现三个百分百

2019-08-21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孙亚斐)日前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深入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排查整治、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并要求2019年年底前要确保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100%,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健全学生心理疏导机制

    《意见》明确,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医校合作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心理问题干预诊疗等工作。要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比4000的标准配备心理健康专业教师;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4名心理健康专业教师,500至1000人的至少配备2名心理健康专业教师,500名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周排查,心理咨询中心(室)跟进干预,医院和专业心理医生及时治疗的工作体系,对患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受挫学生一对一跟踪关注、重点帮扶。

    深入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排查整治

    《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学校在学生欺凌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要通过发放学生问卷调查表、师生访谈等途径,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矛盾纠纷和欺凌暴力排查化解工作;要强化欺凌暴力预防教育工作,每学期定期举行法治讲座、开展反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创建友善班级;要在班级张贴“拒绝欺凌暴力、构建和谐校园”倡议书,与全体学生签订拒绝欺凌和暴力承诺书,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公布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防欺凌举报电话;要设置防欺凌宣传栏,张贴防欺凌警示标语和防范欺凌知识。要切实靠实班主任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的主要责任,班主任要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坚决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对于寻衅滋事、聚众骚扰、敲诈勒索等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高峰勤务制度。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学校集中供应的饮用水、游泳场(馆)和其他生活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组织医疗机构和专业防治机构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心理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县市区政府或教育督导部门每年春、秋学期开学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处置不当而引发网络舆情,以及发生恶性欺凌事件或师生涉刑案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市县教育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建议当地党委、政府严查责任、严肃处理。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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