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各银行响应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 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调整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兰州银行、农商银行等多家在兰银行分别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条件和规则。此次存量房贷款利率调整,其实是下调利率,将给兰州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具体调整范围及规则等详见二维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仇彬 通讯员 王永明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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