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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共享文明城市创建红利 城关区对标治理98个集贸农贸市场环境

2021-07-05 08:27:59 智能朗读:

工作人员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杨晟途 摄

记者从城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获悉,为持续巩固深化全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该区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建设主题月行动方案,通过专业部门综合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98个集(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治理,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督促整改各类问题,不间断提升市场品位。

据介绍,自今年六月初以来,执法部门对标对点,严格规范市场管理,集中治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贸城内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店外店经营等行为,督促商户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四无”要求,督促门店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店内店外清洁。同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整治摊点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出店出线经营。并在此基础上,各执法部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食品市场开办方按照食品经营品种,划定区域,落实划行归市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整治市场经营条件和环境卫生。

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畜禽和水产品、蔬菜、瓜果、调料等品种的监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加强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经抽检或快检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在LED屏如实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检或快速检测信息,做到市场内销售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清楚,质量可靠,票证齐全,实现全程可追溯。加强对重点消费品、工业品的质量监督,围绕妇女儿童和学生用品、家装材料、农业资料、电线电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依法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宣传活动,加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督促场内经营者依法经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倡导诚信、文明经营,督促市场开办方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告牌,对场内经营者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情况、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公示。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自律意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设置公平秤与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939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8145户,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者1户,规范食品经营户28户,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

据悉,今后,城关区将以综合治理为抓手,以市场环境品位提升为目标,严格落实全市关于集(农)贸市场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明晰标准、分类改造、分步实施”总体思路,统筹解决集贸市场基础设施破旧脏乱、市场管理水平低下、市场周边流动摊贩摆卖等各方面问题,持续优化市场环境秩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晟途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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