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开展诊所药店日常监管工作约谈
6月24日,记者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组织部分药店、诊所负责人,召开监管工作约谈会,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监管。
约谈会上,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各药店、诊所公示栏必须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店堂内不得存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必须与生活区域分开;店内不得出现违法药品广告、处方药广告,店内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按要求着工作服,执业药师必须在岗销售处方类药品;供货单位的随货通行单必须要与备案资质样票一致,内容要与实物一致,同时要有检验报告、采购发票及验收记录,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登记,要有审核、调配人员签字。同时,冷藏药品设备完好,随时对冷藏柜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陈列,标志清楚明晰。
约谈会上,部分药店、诊所负责人就日常经营管理经验进行分享交流,并一再表示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药品安全管理,同时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 玮 通讯员 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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