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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部署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严明“十严禁”“十不准”纪律

2020-11-23 08:18:07 智能朗读:

11月22日,记者从城关区组织部获悉,为确保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健康平稳有序进行,该区在召开换届动员会、下发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要严守“十严禁”“十不准”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据介绍,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不仅正值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节点,也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处于由脱贫攻坚收官向乡村振兴战略挺进的衔接期,恰逢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放缓等严峻考验的叠加期,面临着新的形势,呈现出新的特点,全区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各街道党工委要发挥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人选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确保换届选举健康平稳有序进行。区人大、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民政、财政、审计、信访等换届领导小组中的每个部门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换届选举当作义不容辞的“分内事”,不搞推诿扯皮、不分你我彼此,共同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选好村(社区)“两委”当家人,为推动城关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该区明确提出各级组织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遵守“十严禁”、“十不准”要求。

“十严禁”,即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村(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干涉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即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两委”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晟途 特约记者 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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