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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聚焦城市照明设施用电安全

2021-09-07 09:07:06 智能朗读: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安宁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城市照明设施用电安全,于近日制发安全生产法新修订后的首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近日,安宁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一条辖区内因触电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案件线索。经调查,该事故系涉事照明设施人行道电缆井内电缆线路接线不规范,绝缘破损严重,且无防水设备,导致雨天电缆浸泡在雨水中,电流传导至地面伤及路人。

明确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主体后,安宁区检察院立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对涉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并加大辖区公共设施用电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城市照明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除以上监督事件外,安宁区检察院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辖区高空坠物事件及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以公益诉讼的“小专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民生”。据了解,安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公益诉讼职能与以案释法同频推进,为筑牢安宁区公共用电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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